「媽媽不是故意的,她真的不了解如何做才能給孩子真正的愛;她有真正的被愛過,所以,她也不懂得給別人愛。只有了解,我們才能從愛的傷痛中解脫;只有寬恕,不再拿媽媽以愛為名的種種來困擾和傷痛自己,我們才能重新探索自己,才能從這段母子經驗中,重新成長。」-摘自“以母愛為名”推薦序

媽媽在僕傭成群的太外公家長大,一直到十歲才被接回自己的家庭。這是她生命中的第二次離別(第一次該是外婆把她留在娘家,自己跟老公去大後方吧)

聽她描述過,那時候她感覺“像全身都浸在冰水中一樣”全家人都把她當作是“被寵壞的孩子”要重新“教育”。

我不是讀心理的,但可以想像這一定在心理上造成了傷痛…

但是,媽媽有真正的被愛過嗎?我…也没有真正的被愛過嗎?世界上有多少人從没有真正的被愛過呢?

一直講愛,感覺有點…愛的標準那麼嚴格嗎?世界上真有無條件的愛嗎?

「你應該更進一步的學會愛自己,接納自己,或許這才是幫助你不再倚賴母親,或不再陷入彼此倚賴的困境的最佳方法。你要走自己的路,為自己的人生而奮鬥。」摘自“以母愛為名”導讀

愛自己是要學習的,首先要放下的是「心存希望」這件事吧!

要放下得到肯定的希望,這樣才能把注意力收回自己身上。把時間和力氣花在…對自己有好處的事情上…

必須在没有母親認同的情況下,自己給予自己大量的認同

給自己鼓勵,給自己奬品,做一些能讓自己感到快樂的事…

這應該算是愛自己囉!

 

 

 

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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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ina53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